能源与动力工程(卓越工程师)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制定日期:2018年6月
一、专业说明
专业代码:080501
二、培养目标
依托电力行业,使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特别强调理论教学与电力生产实践的结合,并通过电力企业实践,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设计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培养的学生将在热能工程、环境保护以及新能源技术等相关部门、企业和科研机构从事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管理、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工作,并逐渐成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需要的具有电力特色的动力工程师。
三、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传热学、燃烧学、锅炉原理、汽轮机原理及热力发电厂系统等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电力生产运行、检修等方面的知识。
2.具有计算机应用和热工试验仪器仪表使用的基本能力,具有综合应用各种手段(包括外语工具)查询资料、获取信息的初步能力。
3.具有进行能源与动力工程领域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
初步能力,具备一定的能源与动力工程综合实践经验与能力。
4.掌握能源与动力工程相关的生产管理方面的知识,了解能源方面的主要法规。
5.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了解国内外相关科学和技术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的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终生学习和创新的基本能力。
7.具有较好的人文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质量、环境、安全和服务意识。
四、主干学科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
五、核心课程
电工与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基础、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及泵与风机、传热学、工程燃烧学、锅炉原理、汽轮机原理、热力发电厂、单元机组集控运行。
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工程实训、专业生产实习、课程设计、仿真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
七、主要专业实验
工程流体力学课程实验、工程热力学课程实验、传热学课程实验、专业课程实验等。
八、素质拓展
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创新实践等(课外完成)。
九、毕业学分要求及授予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习任务获得相应的学分(修满171学分),素质拓展4学分(由团委统一安排),符合各项要求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十、各类课程学时学分分配表
学时分配(课内2256学时,集中实践592 学时,共2848学时,其中必修课2496学时,选修课352学时) | |||
类别 | 内容 | 比例 | |
通识必修课程 | 思政类、语言与工具类、综合素养类、能源电力特色类等:(720学时) |
占课内学时 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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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选修课程 | 人文社科类、艺术审美类、自然科学类、英语拓展类:(128学时) | 占课内学时 5.7% | |
学科基础课程 | 公共基础课:(496学时) | 占课内学时 21.99% | 占课内学时 35.47% |
专业基础课:(304学时) | 占课内学时 13.48% | ||
专业教育课程 | 专业核心课(必修):(384学时) | 占课内学时 17.02% | 占课内学时 26.92% |
专业选修课:(224学时) | 占课内学时 9.9% | ||
集中实践课程 | 必修课课内实验、上机等:(156学时) | 占必修课总学时30% | |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592学时) |